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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公頃以下工程免環評 議員憂發展商「斬件」

【明報專訊】政府提出改良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大型工程項目可以縮減至24個月內完成環評。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昨日在立法會被問到「明日大嶼」的環評可縮減多少時間,他透露政府目標是在24個月內完成,至於一般項目更只需18個月。他強調縮減環評程序不會減少公眾查閱期,亦不會影響環評報告質素。除縮減程序,政府亦建議日後需做環評報告的主要工程項目,規模下限由20公頃提升至50公頃,意味50公頃以下的工程項目毋須做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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