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8歲前男警被指在2015至2019年間,牽涉多宗欺詐案,涉款約107萬元,包括三度向警察儲蓄互助社作虛假陳述、瞞報在其他銀行逾340萬元尚未償還貸款,以及向小姨訛稱兒子肝臟生蟲,以買藥及動手術為由騙取小姨金錢等。他前年已被革職,其後被捕,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24項欺詐及1項盜竊罪。案情引述醫療報告稱,被告案發時患妄想症。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日判刑。 相關字詞﹕肝病 警察儲蓄互助社 欺詐罪 警員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