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20年民陣元旦大遊行,4名男女在跑馬地等地被搜出對講機、斧頭等物品,被控設置電訊設施等罪,4人認罪,其中一人另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成,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12周至15個月。裁判官劉綺雲認為,當日最終沒出現暴力事件,因警方情報及僥倖所致,強調本案潛在風險是嚴重及廣泛,須判囚以示阻嚇。 相關字詞﹕跑馬地 管有攻擊性武器 對講機 反修例事件 民陣元旦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