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旺角一名操普通話的男子疑因拍攝示威者遭約50人包圍「私了」,被硬物擊打頭部浴血倒地。時任救護員被指拳打男子頭部多下,事隔兩年被起訴,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獲准存檔法庭。暫委法官梁嘉琪將被告收押至12月12日判刑,下令被告須向居於內地的事主賠償醫療費5330元。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救護員 私了 旺角 大三罷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