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服裝配飾貿易公司一名董事及一名僱員涉於2012至2019年間,向兩間製衣公司的採購僱員提供回佣,又發出虛假訂單,涉款逾840萬元。涉案其中兩人承認提供及接受賄款,昨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囚22及17個月。法官表示社會重視廉潔公平,即使服飾業存在行賄陋習,不代表可減輕被告罪責。法官要求女被告向公司還款逾71萬元,男被告的沒收令則押後處理。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回佣 廉政公署
【明報專訊】服裝配飾貿易公司一名董事及一名僱員涉於2012至2019年間,向兩間製衣公司的採購僱員提供回佣,又發出虛假訂單,涉款逾840萬元。涉案其中兩人承認提供及接受賄款,昨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囚22及17個月。法官表示社會重視廉潔公平,即使服飾業存在行賄陋習,不代表可減輕被告罪責。法官要求女被告向公司還款逾71萬元,男被告的沒收令則押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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