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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教導所專注職訓 被告求判監續讀書

【明報專訊】本案第三被告、浸大女學生朱慧盈昨透過律師表示,希望法庭直接判監,而不是判入教導所,讓她安排親人照顧與她相依為命的祖母,以及專注大學課程。法官郭偉健聞言表示,法庭不是討價還價的地方,希望她深思熟慮。休庭逾兩小時後,郭官表示願意「例外地」判朱慧盈入獄,以免判刑成為她成長的「絆腳石」。郭官特別提到,浸大規定學生必須修讀國家安全課程,相信朱慧盈將會學懂,「她在犯案時相信存在的所謂『香港民族』,只是一個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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