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署於童樂居虐兒案後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昨公布首階段檢討報告,提出31項建議包括提高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至1比4.5、引入院長登記制,當中新增建議社署就服務表現不達標的機構設監察期,監察實施改善建議後的成效,以考慮機構是否適宜繼續提供受資助服務。 相關字詞﹕兒童住宿照顧服務 童樂居 虐兒 保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