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督察黃敬修前年在警察總部內取去兩罐屬於警方的即食鮑魚,他否認一項盜竊罪受審,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溫紹明指出,本案僅爭議被告取去兩罐鮑魚的目的,閉路電視見到被告在非辦公時間取走鮑魚,行為確實可疑,但與被告同組的女督察表示曾收到一罐鮑魚,不過忘記是誰交給她,遂不排除被告是打算重新分配鮑魚,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盜竊罪名不成立。 相關字詞﹕東區裁判法院 罪名不成立 盜竊 鮑魚 高級督察 警察公共關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