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督察黃敬修涉於警察總部內,偷去兩罐屬於警方的即食鮑魚,他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曾將一個鏡頭扭向後,又從其他組別的櫃中拿走至少一罐鮑魚。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不傳召證人,辯方力陳被告有責任監督物資分發,當時正履行職責,不知鮑魚已被分配。案件押後至9月28日裁決。 相關字詞﹕督察 東區裁判法院 鮑魚 盜竊罪 警察總部 警察公共關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