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6月26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一名地盤工涉追打一名便衣警員,後者口中痱滋爆裂,被裁定暴動及普通襲擊共兩罪成,判監4年。地盤工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昨日駁回並頒下判辭,指當晚的非法集結旨在針對警方、癱瘓警方運作,「在群情洶湧下已無多少守法意識可言」,上訴方解釋被告出手原因是行使公民拘捕權,「實在格格不入」。 相關字詞﹕普通襲擊 上訴駁回 襲警 暴動罪 痱滋 警察總部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