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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警擲樽經理上訴得直 官:脫罪是「出於僥倖」

【明報專訊】2020年5月10日,市民在各區發起「母親節行街」,綠化工程項目經理涉在旺角向警方防線投擲水樽,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經審訊後罪成判囚6周。他不服定罪及刑期上訴至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昨日批准上訴,撤銷其定罪。判辭指出,雖然上訴人的行為非常可疑,但控方未能證明他有意激使其他示威者破壞社會安寧,明言他脫罪是「出於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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