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隱瞞力高顧問租用將軍澳工業邨處所,違反科技園租契案,昨在區院結案陳辭。兩名辯方資深大律師均表示,沒案例指在合約之中隱瞞一方有披露責任。辯方認為事件或僅屬民事的違約情况,不涉刑事欺詐罪行,法庭不可將刑事法範圍無限擴大。案件押後至10月25日裁決,其間黃偉強續准保釋,黎智英就國安法案件須還押。 相關字詞﹕欺詐罪 科技園 租約 壹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