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6.12金鐘衝突,右眼受傷的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判囚9個月。控方案情指出,當日警方其中一枚催淚彈擊中楊身上,楊的頭盔因此跌下。辯方求情稱,楊子俊被射傷眼睛,右眼永久留下殘影,冀獲輕判(見另稿)。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表示,任何人受傷都令人遺憾,不認為楊受傷構成減刑因素,又稱楊曾搬鐵馬,容易激發其他人暴力行為。 相關字詞﹕金鐘 非法集結罪 楊子俊 612衝突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