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香港中學文憑試中文筆試,警方收到虛報香港培正中學及聖言中學兩試場內有炸彈的來電。警方拘捕54歲男公務員,在其電話發現儲存類似報案錄音,以及含有他人身分證的黑色銀包,他否認盜竊、管有他人身分證、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3罪,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裁判官稱,事件雖未驚動學生,但令教職員受驚,考慮被告良好品格、服務社會,患上思覺失調等減刑,總刑期監禁16個月。 相關字詞﹕觀塘裁判法院 管有他人身分證 盜竊罪 公務員 虛報炸彈 DSE中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