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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姐寇鴻萍逃稅罪成還押 虛報與父同住僱員薪酬11罪 求情稱8萬涉款已捐

【明報專訊】從事保險業多年的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於2009至2017年間11次逃稅,令稅務局少收約8萬元,她否認11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受審,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辯方求情稱,被告多年來捐款達84萬,涉案款目已捐出,並非為圖利。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將案件押後至7月22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寇鴻萍女兒唐貝詩昨向傳媒表示,感謝各位關心,家人會彼此支持,事件繼續交由律師團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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