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去年論若與基本法不一致 林定國曾引述「國安法優先」 學者有保留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實施兩年,與《基本法》關係一直在本港甚至內地法律界都有討論。新任律政司長林定國去年7月在一個國安法講座中,曾形容基本法及國安法是「兄弟關係」的「同位法」,當時並引述有學說稱「國安法是基本法的特別法」,兩者如有不一致地方,「則優先適用國安法」。不過,本港及內地法律學者對國安法是否較基本法優先適用有保留。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說,人大常委會保留對基本法及國安法解釋權,認為現實上不會出現互相牴觸的問題。

相關字詞﹕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