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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聯合行動伙同犯罪 不論角色須負刑責 控方:被告非擲磚奪命者 足入罪誤殺

【明報專訊】七旬清潔工於2019年11月北區大會堂衝突中遭磚頭擲斃,兩名青年被控誤殺等罪,昨於高院續審。控方結案陳辭表示,奪去死者性命的磚頭並非出自兩名被告手中,而是不知名通緝者丟磚擊中死者,但基於「伙同犯罪」原則,兩被告伙同黑衣人行動,足以入罪。控方又稱,如非黑衣人丟磚傷人,該人都要面對法律後果,「無關種族、宗教信仰和政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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