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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資助加條款 損藝發局聲譽當違約

【明報專訊】負責批出藝術資助的法定組織藝術發展局除修改民選委員選舉辦法,本報發現藝發局已修改2022年度資助條款,在申請須知提及,受資助者若因其行為,直接或間接對藝發局資產或聲譽「造成損害或不利影響,將被視作違約」。據悉,藝發局去年下旬向已獲批資助的藝團要求加簽合約,增加同樣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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