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歲男童2016年因嘔吐、氣促等求醫,在診所吸氣管舒張劑(下稱聞氣)時呼吸心跳停頓,送院不治,死因庭昨日續審。死者父親結案陳辭稱,研訊期間才得知醫生的紀錄錯漏百出,對涉案醫護所作所為感心寒及憤怒。代表醫生的大律師稱,醫生指示助護召車,與助護實際召車是「兩回事」,難以顯示醫生無及早召車。死因裁判官總結證供後引導陪審團稱,可以考慮事主「死於自然」、「死於不幸」或「死因存疑」,案件今日裁決。 相關字詞﹕死因研訊 幼童 肺炎 診所 氣管舒張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