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民於2020年5月27日發起反國歌法遊行,一名職訓局男學生在旺角示威,並向便衣警投擲鐵罐,早前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及兩項襲警罪成,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監禁。上訴庭昨聽畢雙方陳辭後,裁定原審裁判官原則性犯錯,社服令並非合理刑罰,但駁回律政司的覆核申請,本案維持原判,為律政司首度於反修例案件刑期覆核中敗訴。 相關字詞﹕上訴庭 律政司 刑期覆核 非法集結 襲警罪 國歌法 反修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