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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嘴警署外衝突 技工認暴動藏雷射筆

【明報專訊】2019年8.11尖沙嘴警署外警民衝突,警方拘捕多人,8人被控暴動罪,其中案發時22歲青年昨在區院承認各一項暴動罪,以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法官林偉權押後案件至11月26日,以待同案被告完成審訊。案情指出,有警員目睹戴防毒面罩的被告手持雷射筆並上前追截,被告見狀把雷射筆放入褲袋逃去,之後遭警方制服及拘捕,被告曾扣留在新屋嶺扣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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