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陣去年元旦發起「釋放政治犯」汽車巡遊,時任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和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在金鐘立法會道放了一個氣球,下方掛有寫上「釋放政治犯」的直幡,警員伸手取回氣球不果,只扯到部分直幡。正因六四集會等案服刑的李卓人,否認各一項在受管制空域放氣球及阻差辦公的傳票控罪,經審訊後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兩罪罪成,判囚3周,罰款3500元,裁判官葉啓亮下令其中兩周與現有20個月刑期分期執行。辯方求情時披露,李卓人料於今年9月刑滿出獄。 相關字詞﹕東區裁判法院 阻差辦公 氣球 釋放政治犯 李卓人 民陣元旦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