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綽號「跛榮」的屯門楊小坑村村民沈建榮,早年與妻涉及洗黑錢案,在審訊當辯方證人的執業律師,涉協助沈處理丁屋買賣時,使用虛假買賣合約及轉讓契,以助沈妻獲150萬元按揭貸款。該律師早前被裁定兩項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成,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他不服定罪並上訴至終院,終院昨日裁定他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 相關字詞﹕律師 上訴得直 終審法院 使用虛假文書 丁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