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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家者失家當賠100元 林鄭回應道歉否:社署負責

【明報專訊】通州街公園9名無家者3年前遭丟棄家當,入稟告康文署,前日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勝訴,署方須向各人象徵式賠償100元。特首林鄭月娥昨在抗疫記者會被問會否向無家者道歉、政府會否額外補償,她未有評論事件,強調由社署負責支援無家者。一直協助無家者的社協幹事吳衛東稱,服務層面無疑由社署負責,惟政策層面上,目前無部門需承擔責任,期望政府最終設「無家者友善政策」,他日無家者若被侵權亦有部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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