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8月,印尼抵港貨船向衛生署申報船上無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其後揭發船上15人染疫。泰籍船長涉嫌隱瞞船上有人染病,被控欺詐罪,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相關字詞﹕觀塘裁判法院 罪名不成立 船長 欺詐罪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