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通訊事務管理局去年5月裁定港台《頭條新聞》(下稱《頭條》)一集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港台暫停製作節目,港台工會聯同記者協會提出司法覆核。原訟庭法官周家明昨頒判辭,裁定申請方部分覆核得直(見表),但維持「驚方訊息」環節中藝人王喜從垃圾桶冒出一幕為辱警的決定。周官強調,公職人員不能免於批評,但前提是不能詆譭及侮辱警員。
【明報專訊】通訊事務管理局去年5月裁定港台《頭條新聞》(下稱《頭條》)一集侮辱警方等投訴成立,港台暫停製作節目,港台工會聯同記者協會提出司法覆核。原訟庭法官周家明昨頒判辭,裁定申請方部分覆核得直(見表),但維持「驚方訊息」環節中藝人王喜從垃圾桶冒出一幕為辱警的決定。周官強調,公職人員不能免於批評,但前提是不能詆譭及侮辱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