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7月28日上環發生衝突,案發時17歲的男學生開審前承認暴動罪,他還押逾兩個月後,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批准他保釋至12月30日判刑,並指出本案需待終審法院就「共同犯罪」原則裁決後才判刑,若繼續還押對被告似乎不公平,但強調不代表會輕判。旁聽的女親友聞被告准保釋後落淚,在庭外稱「真係無諗過」。 相關字詞﹕保釋 區域法院 暴動罪 上環清場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