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港聞二

審91日亂過路脫罪尼婦 索償控方敗訴須付90萬

【明報專訊】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法官何麗明2018年審理一宗行人涉亂過馬路案件,至審訊踏入第91日才裁定被告罪脫。該尼泊爾籍女被告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稱律政司長、兩名外聘主控官和兩名警員惡意檢控,索償逾600萬元,高院昨頒下判辭,稱女被告所有申索理由均不成立,並下令她支付訟費共約90萬元。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