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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基地集結案 首被告叫「黑警」罪成

【明報專訊】屯門警察大興行動基地於2019年10月28日傳出不明氣體,附近居民不滿到場示威,4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包括一名當時的區議會選舉候選人,案件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水佳麗指出,首被告與聚集的示威者一同高叫「黑警」和「反抗」口號,與示威者有足夠連繫,裁定她非法集結和違反《禁蒙面法》罪名成立;其餘3人則無證據顯示他們有叫囂和破壞等行為,裁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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