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針對「起底」行為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草案委員會昨召開首次會議。新修訂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調查及檢控權,其中可在沒有手令下,檢視個別人士的電子器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強調,有關做法需符合3個原則,包括合理相信有起底行為、涉事電子器材內有證物、證物或會被銷毁,但不包括解密電子器材。私隱專員鍾麗玲補充,無手令檢視電子器材只是「拎部手機望一望」,預期接近拘捕才會採用。
相關字詞﹕私隱專員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起底
【明報專訊】政府針對「起底」行為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草案委員會昨召開首次會議。新修訂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調查及檢控權,其中可在沒有手令下,檢視個別人士的電子器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強調,有關做法需符合3個原則,包括合理相信有起底行為、涉事電子器材內有證物、證物或會被銷毁,但不包括解密電子器材。私隱專員鍾麗玲補充,無手令檢視電子器材只是「拎部手機望一望」,預期接近拘捕才會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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