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財政司長陳茂波昨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引用《公司條例》委任前會計師公會會長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0282)事務,重點關注公司是否涉管理失當。審查員將於6個月內,向財政司長呈交最終報告,而根據相關條例,由審查員擬備的報告,可在法院任何民事訴訟中被接納為證據,包括取消董事資格,惟條文未提及能否將報告內容列為刑事案件證據。 相關字詞﹕港區國安法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 公司條例 壹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