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年區議會選舉於東區錦屏落選的民建聯洪志傑,早前提出選舉呈請,質疑當年點票過程出現重大不當,要求法庭裁定勝出的李予信非妥為當選,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洪志傑的監票人在盤問下表示,當時以「畫正字」紀錄票站投票人數,認為當晚最後一小時的人數「保守估計少於250人」,而他在選舉結束一周後已丟棄有關紀錄。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選舉主任 李予信 選舉呈請 東區區議會 民建聯 2019年區議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