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2港人偷渡案中,10人在深圳被判囚7個月到3年,其中8人將於3月22日刑滿。消息稱,8人下周移交香港,料先被帶到天水圍警署,其後被押往各自所屬案件的警署。8人中有7人已被起訴,涉暴動、製造爆炸品、串謀有意圖傷人等罪,而涉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李宇軒未被起訴。 相關字詞﹕反修例事件 12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