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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修例撞倒貓狗須停車 專家:或加劇交通擠塞

【明報專訊】政府建議修訂《道路交通條例》,規定司機在撞倒狗或貓時必須停車,違例者最高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相關條例草案將於2月24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有關注動物權益組織表示歡迎,但擔心法例通過後,會有市民要求清理流浪貓狗,呼籲駕駛者尊重生命;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擔心駕駛者在市區撞傷貓狗時停車,或會加劇交通擠塞,希望審議條例期間釐清法例不清晰的地方,並為駕駛者提供清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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