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安局上周建議訂立窺淫罪、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罪,以及兩項關於發放私密影像的罪行。有團體表示建議只涵蓋拍攝及發放私密影像,卻無涵蓋「威脅發放私密影像」,屬一大漏洞;亦有輔導性侵者的機構批評新罪行「有懲無教」,未做好公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