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工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去年9月29日港島衝突中於金鐘被捕,她一度被控襲警罪,控方上周開審前改控阻差辦公,她否認控罪受審,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裁判官鍾明新認為涉案警員證供與片段有關鍵分別,直指其證供不可靠;又稱案發時間只有10秒,「睇唔到10秒點發生阻撓行為」,裁定許麗明沒有意圖阻撓警員。 相關字詞﹕罪名不成立 阻差辦公 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 許麗明 社總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