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虛擬貨幣比特幣交易平台「比特通」的創辦人梁永熹(圖),2018年協助一名女子把比特幣轉到電子錢包,被指從中騙取1000個比特幣,並且變賣圖利。梁永熹否認欺詐等5罪,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法官表示,被告自辯稱事主以1000個比特幣,與被告兌換88萬個「大眾幣」,雖然被告帳面上蝕讓177萬美元(約1317萬港元),但這是被告的商業決定,並非全無道理,故採納被告解釋。 相關字詞﹕罪名不成立 洗黑錢 欺詐罪 比特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