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與6名男子涉及7.21元朗事件暴動,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全准保釋至10月12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和索取律政司意見。據了解,控方指控暴動事件發生時間介乎當晚10時45分至11時02分,為時共17分鐘,聲稱有黑衣人向白衣人「撩交打」,其間黑衣人撤退至月台,白衣人一度停止跟隨,直至有人向白衣人投擲垃圾桶,白衣人才進入月台和車廂襲擊。 相關字詞﹕暴動罪 林卓廷 7.21元朗襲擊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