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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恐案表證成立 黎智英:「搞X你」指法律追究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現年72歲的黎智英涉於3年前六四集會恐嚇《東方日報》記者一案,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黎智英在警方錄影會面稱,記者「兜口兜面挑撥我」,但強調自己向記者稱「搞×你」,意指以法律途徑追究,而非「用黑社會方法搞佢」。裁判官鍾明新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黎智英選擇不自辯,案件押後周五(28日)結案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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