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7月27日元朗衝突,「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手持社工證在警方與示威者之間調停時,以身體擋在警員長盾前,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一年,為首次有社工在反修例運動中被判監。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示,警員當時作驅散行動,有權衝向示威者令人群瓦解,「過程中有人與警方推撞,倒地受傷都無可避免」,又批評被告聯同兩名社工阻礙警方前進數分鐘,令警方執法難上加難,並拒絕劉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 相關字詞﹕粉嶺裁判法院 阻差辦公 註冊社工 社工復興運動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