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10月13日網民在多區發起快閃示威行動,有便衣警員疑在將軍澳遭人「私了」,以及被搶走警棍。一名13歲男童早前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在身處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非法禁錮及有意圖而傷人共4罪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庭提堂。控方申請將其參與非法集結罪改控為暴動罪,並轉介區域法院處理,惟辯方希望申請將案件留在少年庭處理,案件押後6月23日再訊。這是一周內第三宗涉改控或加控暴動罪的案件(見表)。 相關字詞﹕非法禁錮 將軍澳 暴動罪 東區裁判法院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