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早前建議修訂《逃犯條例》,以個案方式移交逃犯予內地、台灣等與香港沒簽互助協議地方。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於北京表示,據她所知修例並非中央政府要求,基委會亦從未討論。經民聯監事會主席林建岳則建議,若修改以至刪除一些「不適用於香港的條文」,有助釋除商界及市民疑慮。 相關字詞﹕司法 林建岳 個案 梁繼昌 全國兩會 莫乃光 民進黨 逃犯條例 台灣 立法會 兩㑹 兩會2019 人大政協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