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會福利署「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正檢討安老及殘疾人院舍住客最低人均面積。小組昨日開會,政府建議將高度照顧院舍人均面積由目前6.5平方米,升至9.5平方米;中度及低度照顧院舍人均面積升至8平方米。政府建議為現有院舍設10年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