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學「三層應急機制」延長至明年底,教育局本月1日致函中學校長,公布更新措施,惟不足一個月,上周五(22日)再度更新細節(見表)。最新表格不再要求校長填寫學生自殺念頭的「詳細內容」,改為交代「相關內容」。另外,當局亦在「自殺風險評估及處理參考指引」增加內容,稱「處理方案應根據學生的狀况和需要而釐定,安排相關服務時,不一定要包含相應自殺風險程度下的所有特徵」。
過往有中學校長不滿轉介前須填寫冗長表格,批評局方加重行政和文書工作。中學校長會主席連鎮邦認為,更新表格可簡化轉介程序,做法合理,「有時未必很清楚個案實際狀態,要校長填得仔細,會有點困難」。
校長:第二層須家長簽同意書「離地」
有不具名中學校長則表示,修改表格意義不大,「文書工作不重要,我們很願意去配合」,關鍵是學生能否盡早獲支援服務,認為愈仔細描述學生情况,獲醫護人員受理轉介的機會才愈大。
該中學校長又說,現時第二層機制下,安排校外社工會見學生需取得其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她引述學校輔導主任稱做法「離地」,因個別學生壓力正源於父母,認為向家長索取簽名同意,如同詢問「爸爸媽媽你是否同意,你現在給子女很大壓力,現在他尋死了」。她說個別家長基於家事不外揚等傳統觀念,以及輕視學童情緒問題,或顧忌子女被標籤為精神病患者,因而抗拒簽同意書。
談到有校長被指「濫用」機制,胡亂轉介學生,進一步削弱人手緊絀的精神科服務,影響其他使用者,連鎮邦稱「我聽不到、看不到任何校長很濫用、很隨意用第三層」,強調風險較高的學生「很難叫他等(輪候精神科),亦很難等到」。他重申歡迎政府延長機制,惟認為難以「永續」,建議公私營醫療系統合作,舉例近日香港防癆心臟及胸病協會資助逾百萬元,助有需要學生免費接受精神科諮詢會診10次、高達5000元藥物津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