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04年聯合國全球契約(UN Global Compact)首次提出ESG(環境、社會和企業管治),視為評估企業經營的重要指標,也是企業獲得客戶與投資者信任的基礎。ESG中的環境,包括關注氣候變化、污染與廢棄物管理、可再生能源等;社會責任包括人力資源發展、產品安全責任等;企業管治包括商業倫理、財務系統穩定及透明度等。
【明報專訊】2004年聯合國全球契約(UN Global Compact)首次提出ESG(環境、社會和企業管治),視為評估企業經營的重要指標,也是企業獲得客戶與投資者信任的基礎。ESG中的環境,包括關注氣候變化、污染與廢棄物管理、可再生能源等;社會責任包括人力資源發展、產品安全責任等;企業管治包括商業倫理、財務系統穩定及透明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