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國教KPI 學校須填18項自評清單 交代舉辦活動名稱等 明年7月下旬前交回

【明報專訊】《施政報告》就加強國民教育訂下3項績效指標(KPI)。教育局昨日發出《加強國民教育:學校自評清單》,公帑資助學校須按清單上的18個項目,檢視是否已達至3項KPI,包括問校方是否按不同年級學生的能力和程度訂定有關工作計劃及推行策略、全校國民教育活動是配合學生的多樣、發展需要和能力而設計等。局方要求公帑資助學校明年7月21日或之前交回自評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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