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教局增臨時副秘 負責「落實國安法」 首長級編外職位為期半年 教協:須解釋工作範疇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實施近一年,學校行政及各科目教育均須配合。本報近日翻查教育局網頁,發現當局增設首長級的「教育局副秘書長(特別職務)」,由陳慕顏升任,職責包括「落實國安法及相關事宜,統籌提升學校行政和管治的特別支援措施」。教育局回覆稱,新職位屬有時限編外職位,為期6個月,但沒回應開設職位前有否向立法會交代。教協副會長葉建源稱,局方增設副秘書長顯示國安事宜成為當局工作重心之一,認為政府須解釋新職位工作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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