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本學年新培訓要求 3年需讀30小時課程

【明報專訊】教育局6月更新教師培訓要求,本學年起在職教師每3年要撥最少30小時,參與有關「教師專業角色、價值觀及操守」及「本地、國家及國際教育議題」核心培訓課程。而今次教育局與勵進教育中心合辦的「尊重法律、鞏固法治」18小時課程,已納入在職教師「教師專業角色、價值觀及操守」範疇課程,教師可選讀以符合官方培訓要求;新入職教師亦可修讀,當作選修培訓時數。

相關字詞﹕培訓 教師 教育局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