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包到冚現身荔枝角收押所 莊思明探監後稱楊明氣色OK

【明報專訊】楊明(原名林明樂)前年8月於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他承認「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須還押候判,他隨即申請推翻認罪答辯,同日再認罪,被判監18日、停牌兩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2000元。他不服刑罰上訴,高等法院前日駁回楊明上訴,維持原判,楊明須即時服刑18天,要在獄中過冬至、聖誕及新年。女友莊思明一直不離不棄陪伴楊明,昨午她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男友,同行一對男女疑似是楊明父母或親友。莊思明被問到楊明氣色如何時,表示「OK」。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