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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區熱搜:多寧選現金回遷房 拆遷戶:房票不足買新樓

【明報專訊】自今年1月推行房票制度,荔灣及黃埔兩區已率先選定試點項目並發放房票,同時黃埔、天河、南沙共3區亦已印發房票的實施細則;越秀、增城及花都等區也在穩步推進細則制定工作。截至9月底,荔灣區已分3批次發放共計56張房票,可兌付總金額約1.05億元(人民幣,下同);黃埔區亦已發放房票38張,可兌付總金額約5400萬元,並在區內提供17個指定樓盤讓拆遷戶挑選。

據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此前公布,是否選擇房票全屬自願,拆遷戶可在房票、現金或回遷房中選擇一種或多種補償方式。此外,房票設有使用期限,到期仍可換回現金,但可能會失去政府鼓勵兌付的額外獎金;房票也可以在合資格拆遷戶之間轉讓,但只限一次。不過實行以來,房票的吸引力偏低,例如荔灣區雖已發放56張房票,但僅一個石圍塘拆遷項目已有491個拆遷戶,可見大多數拆遷戶寧選現金或回遷房補償。

為增房票作用 城中村改造不再建回遷房

有石圍塘拆遷戶指出,房票不足以全購同區新盤,自己還要貸款,倒不如選擇回遷房,以樓換樓。不過,局方為強化房票的作用,表明實施房票制度後,城中村改造項目原則上不再新建回遷房。另一方面,跨區通用房票提供了更多樓盤選擇,讓拆遷戶更易找到心水價位的樓盤,可望增加房票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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